成都中小学校服管理出台新规 首推招投标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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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09:23 天府早报 | |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消息 早报讯(记者何筝)2005年1月1日起,成都市中小学校校服管理开始执行新规定。成都市教育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物价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成都市中小学校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成都市中小学校校服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按照教育需要、学生自愿、成本服务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确定校服生产企业,为学生提供“优质、价廉、安全”的服装,防止“问题校服”进入校园。 亮点一 是否统一着装学校自己定 各校从有利于管理、有利于学生教育、有利于学生身体健康的原则出发,结合实际,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本校学生是否统一着装以及学生着装工作进行自主决策。 有关部门将面向企业、学校和社会,以多种形式公开征集校服款式,组织学校校服款式展示会,请专家、学校、学生及家长代表来评选,确定校服款式。 亮点二 校服生产企业实行统一招投标 学校校服生产企业实行统一的招投标。由校服管委会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校服生产的要求,对定点校服生产企业进行资质招投标,通过这种方式确定校服生产中标企业,并向社会公布。中标企业具有参与学校校服生产的资格,未中标企业不得参与校服生产。 亮点三 校服利润率控制在5%以内。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校服费用实行减免政策,减免的学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10%以内,享受减免政策的学生由学校决定。 亮点四 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参与监督 逐步建立校服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机制,可聘请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为监督员,参与企业招投标、质量价格监督、款式展示会等工作。企业违反校服管理规定和要求,除赔偿学校的经济损失外,取消该企业生产校服资格,不得再参与校服生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