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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严控学生竞赛 举办竞赛不许乱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02:38 新华网

  江苏省教育厅近日明确,明年将进一步控制学生竞赛活动总量,规范竞赛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经济负担,重申小学阶段不得举办学科类竞赛活动。

  江苏省教育厅要求,各单位如有计划在2005年度安排组织面向全省中小学生竞赛、读书、评奖等活动的,限时向省教育厅申报。

  举办各种竞赛活动必须有利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有利于发展学生个性特长、健康成长,有利于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各类竞赛活动必须遵循学校与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允许收取活动费、报名费或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相关资料、书籍或学生用品,不得以赛促销,以赛代销。不得根据参赛学生的人数给各地和学校分配奖项及比例。初中阶段竞赛不得分年级组织竞赛活动。

  各单位申报的各类竞赛活动,由省教育厅审核后统一发文,并向社会公布。凡未申报并经省教育厅公布的各类竞赛活动项目,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组织中小学生参加,违者将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教育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罚,并通报全省。(苏辛辛)(责任编辑:单长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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