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评选办法正式出台 “三好生”有新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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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6日12:20 贵州都市报 | |
金黔在线讯1月5日,记者从贵阳市教育局获悉,《贵阳市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办法》正式出台:一般高中与示范性高中的参评学生比例相同;在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中,科代表和组长首次参评;今年初三毕业班和高三毕业班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首次提出了“年限”要求。 评选“三好生”要求思想品德考核成绩为A等。《办法》规定初中学生各门课程学年 评选优秀学生干部要求思想品德考核成绩为A等并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初中各科成绩在合格基础上要有4科成绩为B等,一般高中各科会考成绩在合格基础上要有一科成绩为B等,示范性高中各科会考成绩在合格基础上要有3科成绩为B等。中专、中职和职高参照一般高中标准执行。 《办法》还提出,参评的初三毕业班和高三毕业班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连续担任两学年以上学生干部,二是毕业当年必须担任学生干部。 为了增加“三好生”和“优干”评选的透明度,贵阳市教育局明确要求在评选过程中对学生进行全面评价,在评选过程中学校必须进行两次公示。 《办法》还对“三好生”、“优干”所占比例、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等作了具体规定。举报电话:5814661、5876077。 另据介绍,根据有关规定,获评“三好”学生和“优干”后,可优先参加省、贵阳市举办的夏(冬)令营活动,另外还将得到加分奖励:初三毕业班被评为贵阳市“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中考奖励5分。 作者:王泽红 王卉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