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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叫停受处分学生“试读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5日11:25 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张小川通讯员苏佳中)面对名目繁多、层出不穷、防不胜防的教育乱收费和滥收费,省物价局昨天紧急叫停受处分学生“试读费”。同时,明确要求学校在代办学生教材过程中所取得的回扣或称折扣之类的费用,必须一律冲抵教材成本。

  据业内人士透露,近年来,在我省不少中小学校,学生遭遇处分的几率越来越高,受到处分的学生也越来越多。比如,学生打架要受处分、偷偷到网吧上网要受处分、考试作弊
要受处分,甚至连不交作业也要受处分。我市一位重点中学的领导告诉记者,目前独生子女占了学生总数95%以上,对学校的要求,家长无不点头称是。不少学校私自定下了动辄收费数千元的“试读费”。

  为此,省物价局昨天专门下发8号文件明确规定,学生因违纪等原因,学校可以按校规进行处分,但不得在学费以外收取“试读费”。学生留级,应按下一年级学生学费标准执行,课程跟班重修按不超过该门课程学分收费标准的50%收取跟班重修费。补考和自学重修不得收费。

  据了解,在明确不得收取“试读费”的同时,省物价局还明确了代办教材出现的回扣问题。省物价局明确,学校代办学生教材所取得的回扣、折扣,一律冲抵教材成本。以任何形式私下瓜分或挪作他用的,一律依据相关规定由主管部门予以处分。

  (编辑 小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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