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收费岂能以“吃亏沾光”来计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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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15:35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
石敬涛 根据教育部部署,从2006年开始研究生收费将在高校、科研院所全面铺开。据悉,收费标准由教育部制定总体收费方案后,由学校自己依据培养成本来制定各系科的收费标准(昨日《南京晨报》)。 由免费改为收费,总不是一个让人感到很爽的消息。但是,南京高校“有关人士”的全面收费对学生来说“并不吃亏”的“高论”,却更让人别扭。这位“有关人士”的“并不吃亏”的账是这么算的:学校如果总共收上来数千万元学费,去掉上面又返还给学生的部分,最后只剩三四百万元而已。“其实最后用于学校发展的经费还是政府拨款的那部分,收上来的学费绝大多数又返还给学生了。”由此得出结论:全面收费,学生“并不吃亏”。可事实确实如此吗? 我们知道,在研究生全面收费之前的,是大学本科教育的全面收费。从1999年我国大学招生由108万人扩大到156万人(增幅高达44%)以来,高等教育的轮子骤然加速。与扩招同时而来的,就是年年不断增加的“全面收费”,年年不断增加的“贫困生”。 大学高等教育,并不是义务教育,接受高等教育的人需要付出学费。这个基本常识,社会公众已经基本接受。但是,如果付出的这个学费数目,已经超出了人们的正常承受能力,那么我们的收费就需要反思了,所以,在目前正在召开的青海省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有政协委员提交提案说,由于学费上涨,一些地区现在三个劳动力都供不起一个大学生了。政协委员因此大声疾呼:高校收费不能再高了(昨日《中国青年报》)。 所以,全面收费对学生来说“并不吃亏”的论调显然是站不住脚的。实质上,在研究生教育收费学生“并不吃亏”论调的背后,是把高等教育“产业化”经营思维的一种体现,是以“沾光”、“吃亏”的眼光和思维对待高等教育收费,以“赢利”和“赔本”的做生意心态来看待高等教育收费问题。这种要命的思想和做法,应尽早杜绝和摈弃。否则,害莫大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