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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特级教师标准将出台 做有偿家教无缘评特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09:14 新华网

  允许义务为学习困难的学生辅导,但对有偿家教或在社会上编写大量针对应试的教辅材料的行为坚决说“不”。在昨天(27日)召开的上海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上,市教委出台的《关于上海市特级教师标准(征求意见稿)》,对特级教师的行为作出了规范。这意味着从这个寒假开始,标榜着“特级教师指导”的各类有偿补习班将不允许存在,“减负”将进行到底。

  在昨天颁布的《上海市中学高级教师标准(征求意见稿)》中,不搞大运动量训练,教学效果显著成了中学高级教师的评定标准之一。而在《上海市特级教师标准》的征求意见稿中,更明确规定,教师若不认真履行本职工作岗位职责,擅自在校外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文化教学班等进行有偿教学,在社会上编写以习题试卷为主的大量应试教辅材料,强制学生购买教学辅助材料等,一旦发现经教育屡教不改者,将失去评选特级教师的资格或撤销其特级教师的称号,并取消其津贴。今后,《上海市特级教师标准》将是特级教师评聘的重要标杆,也是现任特级教师可持续发展的导向。(记者王婧)(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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