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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出台学术违规处理办法 教师将签学术承诺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08:48 新华网

  《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昨天出台,并立即进入试行期。从今年9月份开始,复旦大学所有教师将与学校签订承诺书,凡是今后出现违背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将按照新出台《办法》中的条例进行处罚,研究生也将接受这一规范的约束。

  同时,学校在教师聘用、职务晋升、项目审批和考核评估前,必须对候选人遵守学术规范的情况认真调查,并以此作为聘用、考核等的依据。学校还将成立学术规范委员会,作
为学校学术委员会下属的专门委员会,作为对教师的学术道德监督和处理机构,受理学术规范问题。

  规范将覆盖课堂教学

  此次不仅教师和博士后将与学校签承诺书,在校研究生也将按照这一规范进行管理。而且,这一规范还将覆盖课堂教学,凡是教师在课堂上授课时,谈到别人的观点或者想法,都必须提及出处,即使是上课也不得把别人的成果“据为己有”。

  根据这一《办法》,受处罚的教师在2到5年内将不得招收研究生、从事相关的科研工作、申请科研课题等。在处罚期限内如果对自己的问题没有认识,将不得撤销处罚。在处罚期间如果还出现重犯,将按照处罚规定中最重的办法进行处理。新的规范中规定,学校如果发现教师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专利权的现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学术处分和行政处分,甚至引入法律程序。轻则调离研究岗位、停招研究生,重则在这些处罚的基础上,进行行政处分。同时,将违规情况通报相关的机构。这一规范中还对是否符合学术规范的细节都进行了界定。

  新出台的规范即日起在全校试行,到今年9月份,这一规定将正式实施,并且学校将与每一名教师签订协议,教师将承诺遵守这一规范。凡是违反规范的将接受处罚。

  这一规定也适用于所有在校研究生,学校认为,研究生既然从事学术研究,就必须遵循学术道德规范,更何况今后不少研究生还将承担为人师表的重任。

  学术违规处理不再“空白”

  《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弥补了过去高校虽然明文规定教师不能违背学术道德,但对违规行为没有明确处罚条例的空白。这个《办法》经过了很长时间的酝酿,不久前还经过了法律机构的认定,在学校学术委员会和学校教授大会充分讨论后,得到了一致认可。

  此前,教育部虽然对教师学术道德已有明确要求,但只是“弹性”地提出希望大家按照这个规章制度做,而对于违反了这个规章制度会怎样惩罚并不明确。本市某名牌高校曾经有教授因为论文抄袭而受到两年之内停止招收博士生的处罚,但是两年以后,又恢复一切待遇了,有的教师甚至因为学术道德规范的不严密而“成功”逃过了处罚,最终不了了之。

  有关专家告诉记者,国外许多高校,对学术道德都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对于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有明确界定,对处理的机构和程序也有详细规定,违反这些规范制度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也都条理清晰,例如,有的国际名校就规定一篇文章中连续引用超过12个词就必须注明出处,否则就作为抄袭。(记者姜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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