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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控制中小学竞赛规模和获奖面 竞赛不得跨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08:10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邵娟通讯员胡忠巍报道:昨日,武汉市教育局下发2005年中小学生竞赛项目通知,其中规定,小学阶段将不组织跨校以上的学科竞赛。凡是义务教育段学生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竞赛活动,也将严格控制。另外,该市还将严格控制竞赛规模和获奖面。同一学段的同一学科(同类)竞赛活动原则上一学年只审批一项。每项竞赛的参赛人数不得超过全市参赛年级总人数的5%,每项竞赛的获奖面必须控制在市级参赛人数的15%以内。各主(承)办单位在组织竞赛活动中不得以参赛人数的多少来分配获奖名额
。对于已被批准的竞赛,必须遵循自愿参加的原则。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条件强行要求学校或学生参加竞赛活动,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学生以教学班为单位集体参加。竞赛活动不得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竞赛单位不得未经批准收取活动费、报名费或其他名目的费用,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有关资料、书籍、器材和商品,更不得以竞赛为名巧立名目举办收费性质的培训班。对违反竞赛管理规定的单位,该市教育局将坚决查处。

  附:2005年中小学生竞赛项目武汉市第二十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第二届武汉市中小学生电脑机器人竞赛;武汉市青少年科技小制作、科幻画摄影比赛;武汉市青少年航模、建模、车模、空模竞赛;武汉市青少年无线电制作、无线电测向暨电子模拟探雷竞赛;武汉第九届中小学生头脑奥林匹克竞赛;武汉市中小学生环保探究大赛;第二届武汉市小学生环境知识大赛暨“争当武汉市环境小卫士”活动;第六届武汉国际中小学生楚才作文竞赛;武汉市青少年科普知识暨创意动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中学生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湖北省生物科学素质和实验\(实践\能力竞赛;全国信息学奥林匹克大赛;全国中小学电脑作品大赛;武汉市小学生“科学探究”大赛;武汉市小学生英语读书活动;第4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竞赛;全国中小学生英语能力竞赛;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写作大赛;武汉市中小学生劳技创新大赛;武汉市中小学生优秀美术作品评选活动;第四届中小学音乐课堂乐器合奏比赛;武汉市中学生语文竞赛;武汉市第二届小学生读书比赛;身边的科学;21世纪第三届“我爱科学”作文、书画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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