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规定将解聘补课教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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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11:20 北方热线网 | |
北方热线网——沈阳今报讯(记者王远)“对参与有偿补课教师,要坚决解聘。”2月1日,辽宁省教育厅副厅长周 浩波如此表示。 周浩波强调,目前一些地方出现了违反青少年成长规律的错误做法,组织学生进行校内校外补课,个别教师占用学生 假期时间讲新课,严重扰乱了学生的假期生活,破坏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增加了学生的负担,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 针对这些问题,周浩波要求,学生家长应科学有序地安排子女的假期生活,不要盲目地让子女参加各种补课班;各级 教育行政部门,要坚决制止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的有偿补课行为,对因有偿补课造成恶劣影响的教师,要坚决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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