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新闻 > 正文

山东省从2005年1月1日起开征地方教育附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5日10:51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淄博2月4日讯(记者宋丽娟)记者今天从淄博市教育局获悉,我省将从2005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征收地方教育附加,以进一步加大对我省农村中小学教育的投入,重点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

  地方教育附加是经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原省定“四项教育费”和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取消后农村教育经费不足的矛盾,更
好地筹集资金,加大教育投入,重点是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提高基础教育水平。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按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1%缴纳地方教育附加。对征收的地方教育附加,省级集中20%,主要用于改善省级宏观调控能力,奖励补助重视教育的地方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省级暂不集中青岛市的地方教育附加。

  我省要求各级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纳入政府基金预算管理。各级政府及财政、教育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征收,不允许擅自免征、减征,也不允许因为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减少对教育的正常投入。要合理使用好征收的地方教育附加资金,严禁挪用,严禁用此资金平衡财政预算。要建立健全地方教育附加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稽查制度,审计、监察部门要做好相应的监督工作。地方教育附加具体征收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教育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另行制定。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彩 信 专 题
新酷铃选
最新最HOT铃声推荐
双响炮
经典四格漫画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