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从2005年1月1日起开征地方教育附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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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5日10:51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博2月4日讯(记者宋丽娟)记者今天从淄博市教育局获悉,我省将从2005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征收地方教育附加,以进一步加大对我省农村中小学教育的投入,重点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 地方教育附加是经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原省定“四项教育费”和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取消后农村教育经费不足的矛盾,更 我省要求各级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纳入政府基金预算管理。各级政府及财政、教育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征收,不允许擅自免征、减征,也不允许因为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减少对教育的正常投入。要合理使用好征收的地方教育附加资金,严禁挪用,严禁用此资金平衡财政预算。要建立健全地方教育附加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稽查制度,审计、监察部门要做好相应的监督工作。地方教育附加具体征收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教育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另行制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