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将助学贷款还贷期限由4年延长到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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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6日04:44 都市快报 | |
昨天上午,浙江省国家助学贷款中标银行签约仪式举行,浙江省正式开始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与老政策相比,新政策给学生提供更多方便实惠,同时也加强了贷后跟踪管理。 浙江省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主任陈龙春说,助学贷款主要是针对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支付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的学生。列入浙江省普通高校年度招生计划,经省招办正式招 借款学生有这些新的优惠:一是利息支付的方式变了,从前是整个借款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补贴一半,新政策实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全部自付,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取得毕业证书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二是还贷的期限延长了,以前是学生毕业之日起开始偿还本金,4年内还清,新政策规定学生可根据毕业后就业和收入情况,在1-2年后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三是还贷方式更加灵活,可以一次或分次提前还贷。 (见习记者周炜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