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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教育厅发文要求中小学禁办培优类实验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3日09:25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王晶、特约记者梁炜报道:省教育厅近日下发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类实验班管理的若干意见,要求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包括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学科竞赛、培优类实验班。

  省教育厅指出,义务教育是国家依法为每个适龄少年儿童提供的相对基础的、相对公平的教育,义务教育的课程应面向每一个学生,其标准是绝大多数学生能够达到的,课程
内容和要求是基础的,任何学校不得任意扩大和拔高。中小学举办非学科类实验班需严格控制,由市(州)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经批准的实验班必须实行平行编班,坚持学生及家长自愿的原则。不得以办实验班名义组织招生考试,不得将实验班办成重点班,或变相分快慢班。不得在“一费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外加收任何费用。实验班的课程计划要在国家和省规定的周课时内安排,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实验班在教师配备、教学设施、班级规模等方面,与学校其他班级应基本平衡,不得人为造成教育的不平等行为,加重学生的心理负担。

  省教育厅要求,中小学一律禁止利用学生课余时间和节假日进行有偿补课和培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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