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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确保实施“一费制”后贫困学生能上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9日09:15 龙虎网

  【龙虎网讯】昨天本报报道中小学幼儿园新学期实施的“一费制”收费标准后,不少读者提出这样的疑问,实施“一费制”后,进城务工的民工子女以及贫困家庭学生,是否还能上好学。昨天,市教育局明确表示,将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上学。

  据了解,“一费制”是指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的基础上,确定一个收费总额,然后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实施“一费制”后,小学杂费标准为每学期85元,初
中为每学期125元。课本费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44元,三、四、五、六年级每学期77元;初中一、二年级每学期110元,三年级每学期88元。作业本费小学每学期22元,初中每学期35元。实施“一费制”前,我市采用的是收杂费和代办费的收费办法。由于代办费包括课本费、作业本费和服务性收费项目。因此收取的代办费有多少用于课本费、作业本费并不明确,容易造成乱收费。“一费制”将每个项目的收费明确,解决了这个问题。但由于“一费制”后,服务性收费项目将单独收取且没有一个确定的总额,因此“一费制”后学生缴费总额不一定会比“一费制”前少,有可能还会增加。

  那么“一费制”后,进城务工就业的民工子女上学缴纳费用与当地的学生是否有区别?贫困学生还能否上得起学?昨天市教育局表示,“一费制”后,进城务工就业的民工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公办中小学就读,其所负担的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学校不得收取借读费、择校费。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民工子弟也会酌情减免费用。

  另外,我市将加大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力度。对低保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助学券”制度,领到助学券的学生今天可直接用助学券到学校缴纳费用;没有达到低保标准的困难家庭学生,一部分学生年前市教育局已经给他们发放了慰问金,以解决他们开学费用问题,另外各区县将安排专项资金,对他们减免杂费,补助课本费。学校也会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杂费减免政策,减免比例为收费总额的15%左右。另外对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实行免费教育,保证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作者:钱红艳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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