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校招生将不得无理拒收残疾考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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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0日10:07 成都日报 | |
每年夏天招生入学之际,总会有一些身残志坚的优秀学生因为身体条件而被拒之于高校门外。为了从源头上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在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在高校招生工作中,不得拒收残疾但符合条件的考生。据悉,我省将从文化、科技、康复、法律、志愿者等五方面开展全方位的助残行动。 鼓励高校开办特教班 《通知》中明确规定,高校招生工作中,不得因残疾而将符合条件的考生拒于校门之外。支持具备条件的普通高校开办高等特殊教育专业(班),建立特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省民政厅等12个省级部门还提出建立残疾人教育网络。今后,残疾人儿童少年教育将纳入义务教育体系,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含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也将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到2007年底以前,使全省接受义务教育的所有残疾学生都能享受“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扩大白内障复明手术覆盖面 我省的贫困残疾人数量较多,约占全省贫困人口的1/3,而其中大多数都是因盲而致残致贫。我省今后将加强县级医院眼疾治疗能力,扩大就地就近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覆盖面,组织医疗队为边远农村、少数民族地区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 为建立健全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各地将把贫困残疾人纳入城乡医疗保障范围,逐步扩大他们接受康复服务的受益面。逐步形成康复训练服务网络,开展肢残人功能、智残人能力、盲人行走导向、聋儿听力语言、助视器配戴、精神病防治康复等训练服务。 社区为残疾人设立法律维权点 根据《通知》要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结余的地区,将对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时给予适当补贴。各市(州)、县(市、区)残联还将协同当地司法部门设立法律援助中心残联工作站,社区以及有条件的乡(镇)还要建立残疾人法律维权工作岗。政府投入或捐资修建的社会服务设施、社会资源要免费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有关部门除了要组织志愿者为残疾人提供生活、就医、家政、子女教育等帮扶服务外,还将建立和规范残疾人定点、定向培训基地,根据残疾人自身特点和劳动力市场需求状况进一步免费定向培训。本报记者张婷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