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任何形式克隆说“不”(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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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0日12:1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 自从“克隆”来到人间,就一直深受关注、饱受争议。当地时间2月18日,联合国大会法律委员会经过长时间激烈辩论后,最终通过一项国际宣言,要求所有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克隆活动,包括为医学研究而进行的胚胎干细胞克隆即治疗性克隆。不过,这一宣言不具有约束力。 联大法律委员会最新宣言 据路透社2月19日报道,关于是否制定全面禁止克隆人国际公约,联合国已经进行了长时间争议,是否应该允许治疗性克隆therapeuticcloning是各成员国争论的焦点。 2月18日是联大法律委员会本会期的最后一天,也是联合国克隆人宣言讨论的最后期限。经过激烈的辩论、争议,最终,法律委员会以71票赞成,35票反对,43票弃权通过了一项由洪都拉斯提交的议案,该议案的内容成为联大宣言的主体内容。 此次通过的新宣言要求联合国所有成员国禁止任何形式的克隆人,“只要这种做法违反人类尊严和保护人的生命原则”。宣言还要求各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在应用生命科学方面充分保护人类生命。 迄今为止,联合国在全面禁止克隆问题上已进行了前后达4年的讨论和争议,18日通过的宣言也算是暂时画上了一个句号。不过,这一宣言没有成为全面禁止克隆的国际公约,因此不具有约束力,还将提交联合国大会讨论和批准。 各国态度存在严重分歧 对这一议案,不同立场的国家分歧非常严重。历来要求禁止一切克隆的美国政府对此议案自然是投了赞成票,德国、巴西、荷兰等也投票赞成。美国、哥斯达黎加等国政府认为,无论出于何种目的,任何形式的克隆研究和克隆活动都是不人道的、不道德的。 不少伊斯兰国家属于“中间派”,这些国家表示,由于还没有取得完全统一和一致的意见,他们将继续就这个问题投弃权票。 而英国、比利时、中国、瑞典、日本和新加坡等国家则属于“反对派”,这些国家都反对这一议案。在议案通过后,这些国家纷纷表示遗憾,并表示,它们不会受这一宣言的束缚而停止治疗性克隆研究。 中国代表强调,中国代表团之所以对宣言投反对票,是因为宣言的表述非常含混不清,宣言提到的禁止可能会被误解为也涵盖治疗性克隆研究,这是中方所不能接受的。中国政府将继续坚持反对生殖性克隆人的立场,并将加强对治疗性克隆研究的管理和控制,确保人类的尊严和国际公认的生命伦理原则不受损害。 一直以来,很多科学家都指出,应该把生殖性克隆即培育克隆人和治疗性克隆即对人类胚胎干细胞的克隆研究进行区分。治疗性克隆是一项可以使很多人获益的技术,胚胎干细胞embryostemcell研究将为治愈众多疾病带来希望,在医学上具有远大前景。 科学家们认为,如果禁止治疗性克隆,全球大约有1亿的早老性痴呆症、癌症、糖尿病和脊髓疾病患者将失去治愈的希望。 据悉,在通过此次宣言之前,比利时还对洪都拉斯的议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希望能使这一议案更能为支持治疗性克隆的国家接受,但是联大法律委员会否决了比利时的提议。 “克隆禁令”之争由来已久 早在2001年,联合国的一些成员国开始在联合国大会提出,主张制定全面禁止人体克隆国际公约,从那时候开始,联合国进行了漫长的“克隆禁令”拉锯战。 在长时间的闭门磋商当中,各国对于禁止人的生殖性克隆已经达成共识,但对于是否应该禁止治疗性克隆研究,一直争论不休,分歧特别大。 在联大成员国中,以哥斯达黎加、美国为代表的一方认为,应将各种形式的克隆人行为均视为违法行为,并积极主张制定全面禁止克隆人的国际公约。 而另一方,以比利时、英国等欧洲不少国家为代表,则主张应支持部分以科学研究为目的的克隆行为,反对颁布全面禁令。 后来,各国分别提出了不同版本的建议,在其中一份试图调和各方意见的草案中,要求联合国成员国立法禁止人的生殖性克隆,并建议成员国考虑禁止任何违反人类尊严形式的克隆。至于什么是违反人类尊严的克隆形式,则由各国自行定义。 由于双方观点针锋相对,联大内部不同意见的阵营分歧明显,意见难以统一,达成国际公约的努力一拖再拖。 为能尽快结束联大内部的巨大意见分歧,部分成员国主张可在两种意见之间进行折中,希望能达成一项不具过多约束效力、同时在文字表达上又能兼顾双方利益的宣言,来暂时结束这场“克隆禁令”拉锯战。 2004年年底,联大法律委员会决定放弃制定禁止克隆人国际公约,转而寻求通过一项不具法律约束力的政治宣言。·张春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