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规定中小学校上课时间不得早于8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7日15:06 北京日报 | |
据新华社杭州2月25日电 记者25日从浙江省教育厅获悉,从今年3月起,浙江的小学和初中学生不会再有早自修了。 据浙江省教育厅即将出台实施的《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意见》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早于8时组织学生上课。学校不得组织小学、初中学生(包括寄宿学生)参加在学校的早自修,不得组织非寄宿学校的小学、初中生参加在学校的晚自修。同时还规定 《意见》规定,小学、初中严禁举办各种类型的快慢班、尖子班、特长班、提高班、实验班、兴趣班等,停止高中的创新实验班招生;学校不得以学科成绩为惟一标准来判定学生的好差,不得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列学生、学校的名次,不得给学校和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来奖励学校和教师。小学和初一、初二年级学生以及高一、高二年级学生除教材配套练习外,一律不得使用其他练习资料。此外,未经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不得举行面向中小学生的任何活动,停止小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