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通报04年教育乱收费情况 公布10起典型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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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8日11:17 新华网 | |
新华网长沙2月28日电(张茧、郭晨曦)湖南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近日向社会通报了查处2004年教育乱收费的情况,并公布了10起典型案件。 平江县浯口镇向学生征收农业税、建校费、报刊费案。2004年1月中小学春季开学时,平江县浯口镇党委研究决定,在辖区内向学生每人征收农业税60元,建校费初中每生40元、小学每生30元,报刊费每生5元。至2月24日,已收农业税186600元、建校费109100元、报 津市市物价局违规批准超标准收取体检费、防疫费案。2003年9月10日,津市市物价局价格股股长刘某审核签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3年下学期学生体检防疫标准,将省定中小学生体检标准从3元提高到6元。市疾控中心据此发出通知,市区各中、小学校、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学生开展体检、驱虫工作,要求每一位学生都要参加。2003年10月14日,该《通知》经市教育局、卫生局主管局长签名同意后签发,致使市疾控中心超标准收取23638名学生体检费70914元。经津市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市物价局价格股股长刘某和市疾控中心主任陈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市卫生局副局长朱某行政警告处分,市教育局副局长黄某免予党纪处分。 新邵县太芝庙中学擅立乱收费项目案。新邵县太芝庙中学在2003年下学期,擅自设立水电费、早晚辅导费、期末考试试卷费、寒假作业费,报刊杂志费、初三补课费等项目,共收费71570元;多收《环境教育读本》书款10522.8元。新邵县教育局党委决定,给予太芝庙学区主任何某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太芝庙中学校长李某行政记大过处分。 其它7起案件分别是宜章县城南乡二中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向学生收取补课费案,溆浦县金明中学擅立项目向学生收取“普九”费案,望城县谷山中学违规收取资料费、补课费案,南县八百弓乡同利学校校长擅立项目乱收费案,湘潭县二中向学生违规收取补课费、资料费、开水费案,新田县城东中学向学生超标准、超范围收费案,邵阳县罗城乡中学负责人擅自向学生收取补课费、资料费和班费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