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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今后校内出现伤害事件将追究校长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2日10:41 北方热线网

  北方热线网——沈阳今报讯(记者王远)今后校内出现伤害事件,要追究班主任的责任,追究分管校长的责任。

  昨天,开学首日,辽宁省政府召开的学校安全工作会议透露了这一消息。据悉,这是近年来首次以政府名义召开的校园安全会议。

  重点一学校健全责任追究制

  今后安全出了事,就要进行责任追究制。每个学校、幼儿园都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预防校(园)内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在追究制中学校的校长、幼儿园的园长就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重点二周边摊点不合格就取缔

  在彻底整治学校周边环境中,没有营运资格或车况较差的车辆绝对不能出现在校车的行列中;违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出租屋及歌舞厅、录像放映厅等娱乐场所要坚决取缔。

  重点三学校内隐患及时排查

  对所有学校的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公共活动场所等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去年冬天大雪后,校园危房等要成为检查的重点。有安全隐患的办学机构要坚决关闭或限期整改。

  重点四校园黑、恶势力露头就打

  在对大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治安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时,重点要查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典型案件,重点打击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

  重点五教师不能体罚学生

  今后教师不能用体罚、虐待或辱骂、诽谤和其他形式对学生的心理和精神进行伤害;学生自己也要加强安全防护、自救的实际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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