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重大安全事故将实行内部通报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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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10:26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刘昊) 记者日前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将从今年起实行“重大安全事故内部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事故情况。这是教育部为做好2005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措施。 教育部日前下发的《关于做好2005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中小学幼儿园要在今年6月底前全部落实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针对专项整治行动 《意见》还要求,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学校要以预防交通、溺水、火灾、拥挤踩踏等事故为重点,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知识竞赛、组织观看录像、发放安全手册、制作宣传板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课堂教学、班会、集体活动等,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教育,努力使这类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降到历史最低限度。 《意见》要求在实行重大事故及时上报制度的同时,建立年度工作报告制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从今年起,每年1月31日之前向教育部报告前一年度安全工作及学生事故情况。教育部将实行“重大安全事故内部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事故情况,警示各地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