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职称外语考试有新变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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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07:32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3月13日讯(记者彭东实习生程昊)记者今天从省人事厅了解到,自2005年始,我省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有效期将至评审通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为止。 据了解,根据省人事厅下发的《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自2005年始,凡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有效期至评审通过 国家人事部近日下发的《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要求,外语能力是衡量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国家在制定的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对不同系列、不同职务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外语能力都做出了规定,凡依据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均应按规定的范围,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外语水平测试。2005年将根据当年命题水平和考试情况确定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全国通用标准,对参考人员发放考试成绩通知书,不再核发考试合格证书。考试成绩使用有效期和使用标准由各省确定。 2004年之前参加职称外语(古汉语)等级考试取得的合格证及考试成绩,仍按原规定执行。需要再参加外语考试的,可于2005年3月20日前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报名。职称外语考试等级适应范围、考试语种等本通知未及事项,仍按鲁人发[2001]97号文件执行。 省人事厅还要求,严禁组织强制性考前培训和借考试报名搭售各类书籍资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