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声明:违反高招“六不准”要严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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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10:43 南京报业网 | |
【据新华社北京3月24日电】 记者24日从教育部获悉,为进一步规范高校招生管理,确保高招公平公正,教育部近日明确提出招生工作“六不准”规定,声明对违反规定者将严厉查处,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生工作“六不准”为: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 (编辑 黄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