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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招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7日12:5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普通高中在实验区的招生计划,按高中学校近三年来在实验区招生的平均数单列并适当予以倾斜。

  课改实验区普通高中录取坚持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把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别作为招生的主要依据和重要依据。

  非课改实验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严格按照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分批择优录取。全省课改实验区和非课改实验区必须全面实行将省市示范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2005年省市示范高中应拿出至少60%的计划内招生指标,依据办学水平等因素分解到各初中,并纳入各地计划内录取工作统一进行,实行分校录取。

  普通高中择校生继续进一步严格实行“三限政策”(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不得突破本校招生计划的30%。

  允许民办高中拿出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作为调节性计划,进行自主招生。民办高中要有最低分数线,可在当地高中线下浮一定分数。民办高中应在市、县、区批准规定的区域里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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