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大学教授称无公信力的大学排名有害无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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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8:31 新华网 | |
对于由非政府机构所做的中国大学排名,目前国内的观点大体有:有利无害,利大于害,利害各半,害大于利,利害不定。笔者在此则要大喊一声:现阶段中国大学排名有害无利!政府有责任制止! 任何大学排名,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只要它不是单指标排序,就必然需要对多指标进行加权综合。而权数(权值)的确定就必然是主观的。不可能有所有人都同意 不言而喻,结合中国的情况,比如,学科发展不成熟,行业分工不深,社会诚信欠缺,法制不够完善,评价科学与技术发展历史短,传统上热衷于封号排座次,排名机构的操作更容易受非科学因素影响,等等。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在中国搞大学排名,其重度缺陷将必然转化为致命缺陷。比如,《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杂志是雇佣专业公司实施专家评价,其问卷范围常常在4000人左右,回收率在60%以上。相比之下,我国的调查问卷有效返回率相当低。如果再考虑这种调查是自己调查、自己处理数据,没有分工制约,则其有效性就更低了。 此外,与发达国家的成熟教育体制相比,中国仍处于教育体制的转轨之中,用于排名的任何年度客观指标都不可能(充分)反映当年大学改革的长远效果。特别是有些改革在短期反而会影响大学的某些指标,此时年度排名更与真实不符。 既然现有的中国大学排名有害无利,则终止它是必然的结论。由于现有的中国大学排名是对中国大学整体的伤害,因此对其实施终止当然是作为提供公共产品的政府的自然责任。显然,这种终止不是无限期的,也不意味着现在无所作为。 比如,可以制定必要的大学评估行政法规,可以对刊登大学排行榜的报纸杂志进行资格认证或指定发布大学排行榜的报纸杂志;彻底查处并禁止大学排名机构所采用的类似于药品生产企业对自己产品疗效所做的自我拔高式广告宣传与商业性宣传,不能因为某些机构从事大学排名的时间较长就自然拥有大学排名的资格;断不可把评价等同于公开排名,不能随便从事大学排名不等于不可进行大学评价,任何人都可以应大学的请求而对大学进行内部评价与排名。 又比如,在步骤上可以先进行大学分类,可以先按一级学科最好先按二级学科进行排名,要由易到难,要由少到多(先选择部分学科进行),要循序渐进,要在排名指标体系中增加负向指标,如学术不良行为应该扣分,宁可慢些但要稳些,数据的简单片面甚至有倾向性的堆砌决不是科学的排名。总之,大学排名的机构、大学排名的过程、大学排名的结果必须有公信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公信力的大学排名有百害而无一利,是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障碍。(顾海兵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人民日报》 (2005年03月31日 第十三版)(来源:人民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