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联考分数线划定 艺术专业不能录取未公示考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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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8:52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赵莉通讯员巩平实习生肖琦报道:昨日,记者从省招办获悉,湖北省高考艺术联考专业合格控制分数线划定。 其中,美术类本科联考专业:160分(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140分);美术类高职高专联考专业:120分;音乐教育类、声乐表演类、器乐表演(钢琴)类、舞蹈表演类、肖像制作类、播音与艺术主持类、影视表演类高职高专联考专业:110分。 根据湖北省今年艺术高考政策,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湖北工业大学和武汉科技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在全省联考本科专业合格控制分数线上,自行确定本校的本科专业合格标准,自行发放本科专业合格证。其他在鄂院校、认可湖北省联考成绩的省外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以及湖北省院校的联考高职高专专业,统一执行省划定的联考专业合格控制分数线,联考办公室和各院校不再给考生发放专业合格证。 省外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的美术类专业,在湖北省联考专业合格控制分数线上,自行确定本校的专业合格标准,自行发放专业合格证。自行发放专业合格证的院校,确定的专业合格考生人数不能超过本校在鄂艺术专业招生计划数的5倍;录取时只能认可本校的专业合格证,不能同时认可联考成绩和其他院校的专业成绩。 省招办表示,合格信息将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公示,考生可上网查询。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参与艺术专业录取。录取期间不接受院校补报的专业合格考生名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