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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保障残疾儿童就学 符合条件的学校不得拒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8:30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郭会桥通讯员胡忠巍报道:昨日,武汉市公布《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明确指出,对视力、听力残疾和轻度弱智儿童,普通学校应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且能够在校学习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不得拒收,有条件的学校还可接收中度智障儿童。

  《办法》规定,普通学校应当招收具有适应普通班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随班就读。学校招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应以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据了解,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入学年龄与普通儿童相同。此外,学校如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让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停学、停课或停止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

  残疾学生原则上不留级。智力残疾学生可视其具体情况,在小学阶段适当延长其学习年限。学习期满,发给毕业证或义务教育完成证书,并安排其进入初中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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