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没看招生简章 入学一月不满学校安排要退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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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11:15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博4月6日讯(实习生高萌)最近有家长反映,某中专学校在招生时由于未对家长及学生讲清楚招生事项及费用问题,加之家长自己没仔细看招生简章,导致学生在招生学校上了1个多月后因不满学校安排而退学。有关部门提醒广大学生及家长,选择学校时一定要看好招生简章。 据部分学生家长反映,淄川某中专学校在招生时,招生人员告诉家长,学校的消防 昨天10:30许,笔者赶到这所学校,正好看到七八名家长正在给孩子收拾床铺,准备带孩子回家。其中一名家长说,学校去招生时他们也没看招生简章,觉得招生者说的条件不错就答应了,但没想到是这样。孩子要退学,学校应该把学费退了。随后笔者采访了学校的一位负责人,据他介绍,家长们所说的学习3个月就分配工作的是面向社会招收的一批年龄较大的学生。而他们的孩子都是从初中招来的,年龄比较小,所以先让他们学习建筑学方面的知识,这也是消防专业的必修课。关于学费问题,每生每学期850元,学制2年,招生简章都有明确规定,学校不会多收学费。笔者看到,招生简章确实是这样规定的。 该负责人还表示,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三部门关于调整大中专院校收费的报告通知》,大中专院校(含高职)学生注册入学后,由于学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学的,凡学习时间不足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满一学期不足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所以,家长退学费的要求学校不能答应。 教育部门有关人士提醒,现在许多学校都开始招生,家长和学生在进行选择时一定要看准招生简章,慎重选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