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不得搞有偿补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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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11:28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报道】【据新华社电】成都市教育局近日发出通知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为自己所教的学生有偿补课,提倡教师义务为学生进行学习辅导。通知要求公办中小学不得将教室出租、出借他人用于中小学生的收费文化补习,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办各种实验班、兴趣班、特长班为由收费。 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除初三年级按规定安排考前补习外,其他年级一律不得安排 (编辑 小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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