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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网吧玩通宵 学校“罚款”2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10:46 燕赵晚报

  教育部门说此做法明显不妥

  易县中学的7名学生在晚自习后偷偷溜进网吧玩了个通宵,第二天早上被学校查获。该校对这些学生作出的处罚是:每人交两千元“培养费”,否则别想返校上课。

  据了解,目前已有5名学生交纳了这笔“培养费”。另两名学生因交不起这笔钱,至
今仍被学校拒之门外。

  家长:进一次网吧罚款两千元

  4月10日,根据反映,记者来到易县调查此事。

  据知情人介绍,3月24日晚自习后,易县中学高一245班和241班的7名学生,先后到校外某网吧上网,第二天早晨回宿舍时被校方发现。

  一名学生家长称,3月25日下午3点多,他突然接到学校通知,说儿子违反了学校的规定,让家长去领孩子。到了学校后,他发现办公室里还有好几个学生的家长。校方向他们通报了7个孩子到网吧玩通宵的情况,并要求他们将孩子领回家。当时,校方还要求家长们签字并按了手印,以证明家长们是自愿把孩子领走的,但并未提到让孩子退学。

  一周过去了,学校仍然没有通知让孩子返校。家长们主动和学校联系时,却被告知,想让学生继续上学,必须先交2000元“培养费”。几个孩子觉得虽然违反了校规,但也不应该罚这么重,所以都没带钱就去了学校,结果全被轰了出来。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家长称,他在无奈之下,只好向学校缴纳了2000元钱。然后,又拿着收据去找班主任,儿子才被准许进了教室。

  据了解,由于其中两名孩子家里拿不出这些钱,目前仍待在家里。

  记者在校方为这位家长开具的“河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缴款书”上看到,收款单位为“易县收费管理局”,收费项目一栏中写明为“培养费”,金额为2000元整。但不知为何,“执收单位盖章”一栏是空白,学校也没有加盖财务专用章。

  学校:这钱是“计划外培养费”

  孩子们只因违反校规在网吧玩了一个通宵,就要收2000元来“培养”?这“培养”的内容又是什么呢?4月11日,记者到易县中学进行了采访。

  该校主管学生工作的丁主任解释说,发现这7名住校学生到网吧玩通宵后,学校领导非常重视。因为学生一入学就被告知,进网吧、打架、搞对象这三条是绝不允许的,在网吧玩通宵性质更是恶劣,一旦学生发生意外,学校也承担不起这个责任。因此,学校经过研究,决定对这7名学生进行劝退,并已在学校里张贴了通告。

  事后,有五名学生家长主动找到学校,表示很想让孩子继续上学。因为这几个学生已经被劝退,通告也已在校园内张贴,他们再回学校读书就算是“计划外学生”了,所以学校向每个学生收取了2000元的培养费。“这都是自愿的,我们没有强迫学生和家长。”丁主任强调说。

  “计划外培养费”是个什么收费标准呢?丁主任称,每个学生每年3000元,三年共9000元。如果违规学生交的这笔钱是“计划外培养费”,那么是不是需要每年都交呢?丁主任回答说,这2000元也可以算是对这些学生违反校规的处罚,以后就不用交了。否则,轻描淡写地过去,很难保证他们不会再犯,也“镇”不住别的学生。

  教育部门:涉嫌变相罚款和乱收费

  易县中学对违反校规的学生进行劝退,后又收取2000元“培养费”允许复学的做法是否合乎规定呢?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保定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的张处长。

  “学校这样做有多处不妥,与我们提倡的人性化教育是不一致的。”张处长介绍说,作为正在成长中的孩子,难免会犯一些这样那样的错误。学生犯了错误,学校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改正。学校本来就是教育人、培养人的地方。如果违反校规的情节比较严重,可以对其处以记过等处分,但像易县中学这样,违反校规就劝退,不给学生认错改过的机会显然不妥当。

  张处长还称,即使要对违规学生进行劝退,也需要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汇报并得到批准,学校自己并没有劝退的权力。至于学校向违规学生收取“培养费”,不仅没有任何依据,而且有变相罚款和乱收费的嫌疑。学校加强对学生的管理是应该的,但学生违规后不交“培养费”就不让继续上学,这道理显然是说不过去的。对那两名交不起“培养费”的学生来说,学校这样轻率的做法可能会改变他们的一生,这显然不是我们教育的初衷。

  易县教育局普教股的许股长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称,他对易县中学7名学生因进网吧被劝退,又要交2000元才能复学一事并不知情,学校也没有向他汇报过此事。他表示,将尽快对此事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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