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新闻 > 正文

福建民办学校受罚三次将被吊销办学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12:57 东南早报

  本报讯 民办学校受罚三次以上将被吊销办学证,这是昨日在福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上再次受到审议的《福州市民办全日制学校若干规定(草案修改稿)》中的内容。

  据了解,草案修改稿第三十二条规定:民办学校被教育行政部门处罚三次以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民学许可证。民办学校因无办学许可证或
者发生重大、特大安全责任事故而被取缔,举办者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办学。

  又讯昨日下午,福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还审议了《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办理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7件方案的决定(草案)》。(来源:记者李晖)


 【评论】【 】【打印】【下载点点通】【多种方式看新闻】【收藏】【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2005年上海国际车展
日本谋任常任理事国
圆明园工程风波
定远号舰重返威海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珠峰科考登顶复测
2005环球小姐赛
家装全流程30天攻略
中国特种部队生存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