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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不改革应试教育不会消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5日08:30 南京晨报

  晨报上周连续3天对“十三中现象”展开探讨,南京的教育者、受教者与家长就南京教育的素质与应试之惑进行了深入而引人深思的探讨。学生的应试之痛、学校的素质教育之痛、家长的分数之痛三者间交织的矛盾随着讨论的展开一一明晰。南京教育何去何从,本次讨论显然无法承载,然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教育之路一定会越辩越明。

  晨报今天刊出南师附中原校长胡百良的两篇文章,胡老师在文章中认为本次讨论的
最大价值在于唤起人们对必须改革现行不合理的高校招生制度的紧迫感。诚如胡老师所言,如果我们的探讨真能达到这样的目的,让我们继续关注南京教育的每一点变化、关注南京孩子的每一种表情。

  讨论价值在于提醒改革高招的紧迫

  一、开展教育讨论的目的是什么

  近一年,南京媒体发起了三次有关教育的大讨论:“高考之痛”、“县中模式”和这一次的“某中现象”,但是讨论的结果如何呢?我认为,前两次讨论在大多数人的思想上留下的结论是消极的:“高考之痛”———痛在升学率不高,再次强化了“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工作的标准”的思想;“县中模式”———公开肯定了“应试教育”是提高升学率的最好模式。

  如果讨论得出的是这样的结论,那正是中国教育的大悲哀。

  但这次的结果会是怎样,现在还不得而知。

  二、要明确判断是非的标准是什么

  国家对教育事业已经制定了一整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包括课程计划,甚至细到对中小学生每周的课时总量、每天的睡眠时间、每天的在校学习时间、每天的作业时间、每学期的考试次数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这些方针、政策和法规,体现了正确的办学思想和教育规律,也代表了国家和青少年的根本利益。我认为,这些就应该成为我们讨论问题、鉴别是非的标准。

  我并不赞成“县中模式”的提法。当前的学校教育模式,基本上只有两种: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的模式和片面追求升学率,实施“应试教育”的模式。“县中”只是一个地域性的概念。县中可以是实施素质教育模式的,城市中学也是可以实施“应试教育”模式的。不过也应该承认一个事实,现在不少农村中学(其实何止农村中学),在“依靠知识改变命运”的思想驱使下,利用现行高校招生制度的不完善,大搞“应试教育”,这就成了“死揪教育”的代名词。

  中央确立了“科教兴国”的国策,这是非常正确的,但是我们应该认识到,并不是什么样的教育都能兴国的。只有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符合教育规律,能够培养出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的教育才能兴国。

  什么才是对学生真正负责。现在教育界出现了一种怪论,说什么搞素质是极左,是不顾学生的前途,而搞“应试教育”让学生考上大学,才是贯彻“三个代表”的思想,甚至有的地方政府的领导说:“用作弊的方法提高升学率也行。”教育界的是非标准,怎么变得如此黑白颠倒,真是不可思议!“应试教育”是忽视做人的教育,一切都服从于“应试”,把教育质量等同于考试分数。学生学习负担过重,身心极度疲惫。这样做,对于某些学生一时的考分可能会有所提高,但许多学生会因此产生厌学情绪,学生的综合素质差,缺乏后劲,有的到了大学就不想学习了。实践已经证明,“应试教育”并不是真正的优质教育,它只是教育的一种短期行为,是一种被扭曲了的教育。

  一所学校、一个地区希望有较高的升学率,这是很正常的事,但是我们要的是符合教育方针的升学率,不是以牺牲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换来的升学率。

  三、问题出在不合理的评价制度

  造成当今中国“应试教育”如此泛滥的原因,是和教育方针不配套的教育评价制度,特别是不合理的高校招生制度。责任在上面,广大的校长、教师、家长和学生都是出于无奈,是被迫的。

  国家的教育方针是要德智体全面发展,而现在高校录取学生的惟一标准是一次文化考试的分数,评价学校好坏的惟一标准是升学率。这种招生制度的最大弊端,就是不能全面、准确地评价一个学生的素质状况。在这样的评价制度面前,升学率不等于教育质量,此时升学率越高,往往学校教育偏离国家的教育方针就越远。其实许多校长明白这个道理,但是因为社会要这个升学率,上级要这个升学率,家长要这个升学率,加上自身的价值观,就认为没有这个升学率,学校就无法生存,所以拼命地去追求这个升学率。

  许多家长也知道现在孩子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也看到了“应试教育”对孩子的摧残,并且比谁都心痛自己的孩子,但现在是考试分数决定着孩子的命运,只有也逼着孩子去追求这个分数,并且还要逼迫学校去追求这个升学率。

  改变这种状态,必须依靠中央。教育方针是中央制定的,高考制度也是中央制定的,当两者发生矛盾时,当然只能由中央来解决。因此我认为,我们开展“高考之痛”、“县中模式”,还是“某中现象”讨论的最大价值,就是要唤起人们对必须改革现行不合理的高校招生制度的紧迫感。

  只要中国的教育评价制度得不到彻底的改革,“应试教育”就不会消失,素质教育就不可能真正全面实施,中国的教育就不可能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这就是我们当前应该共同关注的教育大事。胡百良2005.4.24为《南京晨报》而写

  高招改革四点建议当前,彻底改革现行的高校招生制度,对于中国的基础教育,能否克服“应试教育”的巨大影响,保证国家的教育方针的贯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具有关键性的作用,并且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结合我国的情况,对于改革高校招生制度,我有如下建议:

  1、建立全面择优的招生体系

  单凭一次高考分数来录取学生的做法,弊端太大。对考生进行文化知识的考查是必要的,但不应该是惟一的。评价制度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择优的原则。

  高校录取学生的条件应该包括三个方面:①高中阶段在校的学习成绩和高中毕业会考成绩。会考应该实行社会化,由经过国家批准的省级考试机构承办。会考每年可举行若干次,至少一个季度一次。学生可以多次申请,以成绩最好的一次为准,或取几次考试的平均值。每次提供的考试科目齐全,供学生选择。会考合格才能报考大学。②高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参加社会活动、道德素养、社会服务的表现和能力、个性特长、在某些方面取得的特殊成绩,这也是对学生的一种全面导向,这比现在仅对少数“优秀学生干部”、“学科竞赛尖子”、“体育运动尖子”加分的办法涉及面更广。③高考成绩。

  这样做,就可以改变仅以一次文化考试分数录取学生的片面做法。

  2、高考实行社会化

  高考可以由专门的考试机构负责承办,学生可以直接向考试机构申请报考,考试成绩直接发给学生本人,作为学生向高校提出申请的证明之一。学生参加高考,中学可以提供指导和辅导,但是报考高校的工作,包括申报志愿、报名、公布录取等,都由高校和考生直接联系,原则上和中学脱钩。

  3、取消全国性统考和统一录取的做法

  首先高考可以分散到省级,统一考试无此必要。对于学生来说,可以根据各高校的介绍、本人的条件,直接向报考学校提出申请,一个学生可以同时申请5-10所大学,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由各大学自行录取;各大学可以成立相应的审定委员会,按有关章法录取学生。这样,既扩大了高校和考生的自主权,也不会再出现因第一、第二志愿不合理而淘汰学生的现象。

  4、操作层面的设想

  ①高考成绩。考虑到阅卷方便,各门科目的考试成绩仍用分数表示(100分或150分),再由考试机构按照考生实际获得分数高低的比例状况,将成绩划分为5-6个等级,把成绩相近的学生划入相对应的等级中,并以等级的形式向学生公布,淡化分数的意识,改变一分决定命运的状态。

  ②高中阶段的学习成绩和高中毕业会考成绩。由原学校按照国家制定的课程计划,提供高中阶段各学期学习成绩的原始资料;由会考组织机构提供会考成绩和等级(与高考成绩类同),录取时由录取高校对此项划分成若干等级并评定学生的该项目的等级,这就不仅仅看一次的考试成绩。

  ③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原学校提供综合素质评价及评价的事实依据、相关的证明;录取时,由录取学校对此项划分成若干等级并评定学生该项目的等级,这就不仅仅看文化成绩。

  ④由录取学校确定上述三项和每项不同等级的相应的权重,从而得出对一个考生的综合评价,依据综合评价的结果录取学生。

  ⑤要建立相应的法律和法规,对于原学校和考试机构提供的资料,应负法律责任。

  胡百良,南师附中原校长,江苏省物理特级教师,从事教育工作51年,长期致力于中学教育的研究。

  作者:胡百良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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