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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中招生考试收费标准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10:38 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沙文蓉 实习生 俞继鸣)近日,我省处于各类招生考试高峰期,昨天省教育厅发出通知,明确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一贯制大专班)招生考试收费标准,并于2005年秋季招生开始执行。

  据悉,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收费项目为:凡报名参加高中升学考试学生,每生应交纳报名费12元,并按考试科目门数(含体育考试,总门数不超过7门)每门9元标准交纳考试费。
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实行同一试卷的,对未填报升学志愿学生不得收取报名费、考试费。对报考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体育专业,需要加试艺术、体育科目考生,除上述费用外,还应按加试科目交纳加试费。对参加升学体检的学生收取体检费,但不得在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进行重复体检和收费。

  (编辑 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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