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教育工作座谈会:普高严格执行“三限生”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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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11:17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比例不能突破 收费不能提高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王晶赵莉报道:昨日,全省教育工作座谈会召开,会议主要讨论了公办高中“三限生”招生政策、中小学教材选用、高考组织工作、中小学危房改造、“两免一补”、中小学安全管理等工作。 会议要求,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现有的“三限生”政策,实行“阳光招生、阳光收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规定的高中招生计划比例,计划比例不能突破,收费标准不能提高。 按规定,“三限生”和调节性计划要以学校为单位核定,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比例和收费标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学校收费统一使用省财政厅监制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票据。“三限生”和调节性计划的收费均已包含正常学费,不得再加收学费。 国家课改区教材将由市(州)确定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赵莉报道:记者昨日获悉,湖北省将编制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凡未列入省定目录的,一律不得组织学校、学生征订使用。 据悉,从今年秋季开始,国家课改实验区教材选用权,由县级统一上收到市一级,教材以国家版为主,湖北版教材为辅。在本市(州)范围内,每一学科选用一个版本,供该市(州)学生使用。 按规定,地方课程教材的选用,由学校成立的地方课程教材选用委员会确定,小学每学期选用1本,初中年级选用1-2本,每本地方课程教材分量不超过每学期12课时。学校课程由学校提供课程资源,不得编写供学生使用的文本教材,严禁向学生收取学校课程教材费。 设在乡镇及镇以下的农村学校,除美术教材外,一律选用黑白版教材。选修、选订教学用书和教辅资料、《课堂作业》、《寒(暑)假作业》应由学生家长自行购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