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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不还助学贷款将网上“曝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11:38 燕赵晚报

  本报讯(燕赵晚报记者冯月静)到今年6月底,已签署省级国家助学贷款协议的我省16所省属高校,将把助学贷款发放到贫困家庭学生手中。同时,借款学生如违约,将会在河北国家助学贷款诚信网和河北学生网上同时被公布。这是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的。

  省教育厅要求包括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农业大学等已签署省级国家助学贷款协议的16所省属高校,尽早签署银校全面合作协议,在6月底前把助学贷款发放到贫困家庭学生手中
。未签署国家助学贷款协议的高校,尽快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与开户银行联系有关事宜。

  同时,我省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高校助学贷款偿还风险防范机制。借款学生毕业时,学校有关部门应在组织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后,方可为借款学生办理毕业手续,并将其贷款情况载入学生个人档案。学校应积极主动地配合经办银行催收贷款,做到在一年内向经办银行提供借款学生第一次就业的有效联系地址;学生没有就业的,提供其家庭的有效地址。

  另外,我省还将建立河北省国家助学贷款诚信信息网,完善对借款学生的信息管理,加强对借款学生的贷后跟踪管理,接受经办银行对借款学生有关信息的查询。各高校和银行将及时向省学贷中心上传借款学生的违约情况,由省学贷中心定期将学校和经办银行提供的违约学生名单在河北国家助学贷款诚信网和河北学生网上同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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