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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农村贫困大学生可到当地信用社贷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10:2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莫瑞宁)高额的学费使不少农村贫困学子难圆大学梦,我省新出台的农村信用联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实施办法,为贫困学子助学贷款伸出了援助之手。

  根据今年4月新颁布实施的《陕西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实施办法》,凡陕西籍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或在读的经济困难学生的家长,均可向当地农村信用社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信用社在接到贷款申请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符合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贷款额度和期限由各县联社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贷款人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累计贷款额原则不超过两万元,利率按农村生活贷款标准给予一定优惠。

  同时,为了增强贷款人家庭自力更生的能力,信用社可按照贷款人家庭实际状况,配套发放生产贷款,支持学生家庭发展生产经营,增加收入,以促进贷款的回收。配套发放的生产贷款额度和期限,由各县信用联社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产业政策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办法确定,利率按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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