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今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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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12:3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日前,合肥市2005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正式出台。 一、关于招生原则 今年该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仍实行“两个统一”,即坚持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并单独立户;坚持户籍实际居住地相一致,在实际居住地就 二、关于政策性照顾 小学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享受与行政区内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同等入学政策:1.父母中的一方户籍不在本市,子女户籍随另一方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2.父、母双方都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人员,其子女户籍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3.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4.烈士子女。5.高层次人才子女。(博士后或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家、省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三、关于特长生招生 今年继续在部分中学招收体育、艺术、计算机或英语等方面特长生,须在本人申请自愿的前提下由毕业学校推荐到本区特色学校(班)就读。 四、关于民办学校招生 经市或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招生首先要满足本辖区内小学毕业生择校需求。若辖区内小学毕业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可通过电脑派位等办法招收学生。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五、关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来我市市区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办法,按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在合肥市区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合政办200544号)执行。据了解,各县区将于近期内公布本辖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具体实施方案。附: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咨询举报电话号码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咨询举报电话号码相关部门咨询电话举报电话瑶海区教育局 4494987 4487427庐阳区教育局 5699982 5699995蜀山区教育局51386435120222包河区教育局 5523550 5619659高新区社会局 5318011 5318011经济区社会局38112173811217新站区社会局 4240673 4227855政务区教育办 35292383529708市教育局基教处2624019市教育局监察室 2635859·谢华国·(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