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 四类学生可享受“两免一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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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09:56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赵莉报道:记者昨日获悉,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两免一补(免书本费、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工作的管理办法,明确了受资助的对象。 据悉,湖北省“两免一补”的资助范围为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含县域内特殊教育学生,重点向29个国贫县、省贫县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 明确了资助对象的标准,具体有4类:(1)持农村户口并在农村(含乡、镇、县城)中小学就读的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力负担课本费、杂费和寄宿生生活费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孤儿(含艾滋孤儿)、烈属、军属家庭贫困的子女,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单亲贫困家庭子女、持农村特困证和因自然灾害或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病故等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子女。(3)绝对贫困和低收入家庭子女(按2004年标准,年人均纯收入645元以下的属湖北省绝对贫困家庭);(4)县域内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 按规定,受助学生的相关信息将在媒体上公布,接受监督。享受“两免一补”资助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对认定为资助对象的贫困学生发放《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资助证》,学生凭证享受“两免一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