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区2005年小升初办法出台 5月底前完成报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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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12:19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昨天出台的《建邺区2005年小学新生入学办法》规定:该区小学新生报名日期为5月21日、22日,报名时需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本施教区的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证明。办理入学手续时,学校可了解儿童的有关情况,但不得进行智商等各种测试。学生在非户籍所在施教区入学作为借读处理。凡是因故要到施教区外借读的新生,也应先在户口所在地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取得学籍后,才能办理借读手续到借读学校就读,并注明借读年限。《办法〉规定,5月底以前,各小学完成新生报名工作。在新学年开学前15天向监 报名条件 1、入学年龄:6周岁(即199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没有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其入学年龄可针对具体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2、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一致。属下面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并持有相应证明的,按正常入学办理:(1)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父母中的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在外地工作、务农(包括本市农村户口)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2)儿童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施教区常住的,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适龄儿童随父母户口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处落户的,其父母双方均未购房或分配住房并实际居住的。(3)儿童户口单立,其父母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且户口应与实际居住地一致。3、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驻地不符的,由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新闻附件 建邺区2005年度小学招生计划、施教区划分 建邺区2005年小升初办法出台 5月底前完成报名 作者:谢英 刘家智 (来源:金陵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