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凭欺诈第一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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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15:19 法制早报 | |
本是一个自考生,却冒充“北大博士”混进了郑州一所高校的队伍。不但获得4万元安家费,还得到一套120平方米的住房,6000元工资。两个月后,骗局被揭穿。 据了解,因虚假学历涉嫌诈骗被提起公诉并获罪的案件,此案是全国第一例。5月19日,假博士获刑三年半。 虚拟北大 刘志刚今年29岁,曾化名刘育豪,河南省许昌县蒋李集镇辛庄村人。 上高中后,刘志刚的成绩一直很不理想,这让他一度灰心丧气。1995年7月,刘志刚从许昌县第二高中毕业,很不幸,他没有考取大学。 当年9月,刘志刚不知从哪个地方弄来一张录取通知书,他拿出来亮给父母,说自己被北京大学录取了。 1995年9月,刘志刚来到北京“上大学”。他准备自学成才,给自己订下目标:用四年时间自学完大学课程,要和那些正规的大学生比一比水平。 到北京的第一年,刘志刚便参加了自学考试。随后,他一边学习一边打工。前三年当中,父母还常常给他寄来学费,但后来就不用寄了,因为刘志刚已经依靠打工,能养活自己了。当然,这些实情他没有告诉父母。他很爱面子,对自己“北京大学”身份一直很“珍惜”。在给家里人写信时,他留下的地址一直都是“北京大学”。家里人一直以为儿子在北京大学读书。 1999年,刘志刚的身份证丢失。此时,街头一度贴有制假证的小广告,刘志刚觉得北京人排外性很强,很多人看不起他这个乡下人。为了便于发展,2000年初,刘志刚办了一张假身份证,名字叫“刘育豪”,住址为北京海淀区颐和园东路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这样,他就成了地地道道的“北京大学”一员。 几年当中,刘志刚四处漂荡。有时候,刘志刚也来到北京大学,旁听计算机课程和经济学课程。在听课过程中,他认识了一些博士生导师。当然,所谓的“认识”,也只是对导师有一定的了解。 见得多了,听得多了,刘志刚觉得所谓的博士也就是那水平,有时候甚至不如自己。 假博士高校任教 2004年11月14日,全国第六届高级人才洽谈会在北京的中国建筑文化中心举办。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以下简称郑州航院)也派出相关领导,前来选拔人才。刘志刚来到郑州航院的展位前,称自己是北京大学在读的博士,想回老家工作。 听说是北大博士,还是河南人,郑州航院的老师感觉眼前一亮,郑州航院的老师再次打量眼前的小伙子,身高约1.7米,戴眼镜,中等体态,讲普通话,很标准很斯文的高材生模样。 在简历中,刘志刚自称于1994年考入北大,专业为计算机软件,1998年考取经济学专业(硕博连读)。 三天后,郑州航院的老师给刘志刚打电话,让他到郑州航院实地考察一下工作环境,看看工作平台。电话中老师还说,可以报销差旅费。刘志刚兴奋异常,两天后,他去了郑州考察。 郑州航院的老师说,如果来这里工作,可以给6万元的安家费,一套120平米的住房,还有5万元科研启动费。刘志刚说自己虽然是博士生,但还没有毕业,不能签订协议书。再说毕业时间不能确定,论文能否通过不好说。郑州航院的老师说,没有关系,可以先到学校提前工作,后转关系。而且老师们还说,除上述条件外,到学校后还可以继续谈。 刘志刚回到北京后,很快郑州航院的老师又去北京,在北航招待所与刘志刚交谈,让到郑州工作,并给了郑州航院家属院三楼一套120平米住房的钥匙。经协商最后刘志刚同意到郑州工作。 此次,郑州航院的老师将刘志刚顺利接了回来。 2004年12月22日,郑州航院的领导指示有关工作人员,尽快给刘志刚划拨4万元安家费。第二天上午9时许,有关人员领着新招来的另一名博士赵明(化名),找到暂住在郑航宾馆204房间的刘志刚,三人来到银行,工作人员共取出6万,给了赵明两万,另外4万存入到刘志刚的个人账户。 学历诈骗全国第一案 从2004年12月下旬起,刘志刚算是在郑州航院正式工作了。因为要来往北京撰写毕业论文,学校没有让他担任课程。只是让他指导12个毕业生论文设计,12个毕业生2005年4月要交论文,时间很紧。 郑州航院引进了一名北大博士生,这成为该校空前的话题。在此之前,郑州航院一直没有如此“高规格”的人才。好几次招聘工作,让刘志刚同行,老师们对应聘者的用意不言自明:瞧瞧,北大的都来了,你们还等什么! 事实上,在刘志刚第一次来郑州时,郑州航院一位负责人才引进的工作人员,就产生一点怀疑。当时,这位工作人员向刘志刚要北大的就业协议书,这种协议书每所高校均有,学生毕业后在哪里工作,是一个三方协议。可刘志刚说:“北大从没有这种协议书。”因为郑州航院以前没有招过北大的博士生,具体情况不了解,于是就相信北大没有这种协议书。 接下来,有关人员提出向北大发一份接收函。刘志刚很不愿意,说学校不相信他。于是事情不了了之。 2005年1月下旬的一天,郑州航院人事处在查刘志刚的学历时,发现没有学历记载,简历上所撰写的论文,从有关刊物上也找不到,到中国期刊网查找,也是没有,所有数据库中均没有。有关领导这才向匆匆领导汇报:刘志刚可能有问题。 2005年2月1日,郑州航院派人到北京大学了解情况,同时派人到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查找原始考入北京大学的记录。2月2日,河南省招办出具证明:在1994年北京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花名册中,无刘志刚此人。同日,郑州航院到北大查刘志刚的学历时,北大称他们学校从未有过叫刘志刚的经济学博士,也没有这个所谓的硕士,北大保卫处也无此人户籍档案。郑州航院这才发现,刘志刚的名字、基本情况、学历情况全部为虚假。 自此,假博士露出真面目。2005年2月3日,郑州航院报案。郑州二七公安分局将刘志刚抓获,当日刑事拘留。 对自己编造简历冒称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在读博士的情况,刘志刚供认不讳,但他坚持认为,虽然自己没有北大学籍,但自己的知识和水平已达到了北大博士水平。 2005年5月19日,刘志刚被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控辩双方围绕是否构成诈骗罪展开辩论。当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志刚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退赔郑州航院经济损失5370元。宣判后,刘当场表示上诉。据悉,因虚假学历被判刑,在全国尚属首例。 河南天翔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阳认为,出现这种现象,从某种程度上说,跟我国相关法律的欠缺有关。□梧槐 光辉 实习记者 李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