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严处高考手机作弊 18人高考成绩无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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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6日11:11 新华网 | |
昨日,省教育厅对2005年高考纳雍手机作弊事件进行了情况通报:对左志斌等18人利用手机作弊的行为,作出了“当次参加高考的各科成绩无效”的处理和开除学籍等不同程度的处分。 据了解,鉴于今年高考考生增多,竞争加剧和实施阳光招生的要求,省招委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考试安全工作,强化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大巡考力度。省招生委员会派 毕节地区行署、纳雍县政府在今年的高考中,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查舞弊事件,从发现苗头入手,加大力度,一举查获考生左志斌利用手机作弊的证据。现查明,这是一起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高考舞弊事件。事件涉及的18人中,有高中考生8名,在校大学生1名,教师6名(其中私立教师4名),其他人员3名。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纳雍手机作弊的查办情况,要求从快从重从严查处。6月23日,省政府刘鸿庥副省长主持召开了由省委宣传部、省监察厅、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中心、毕节地区行署、地区教育局、纳雍县政府、县教育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广泛听取了汇报,对案件进行了认真的分析,总结了经验教训,取得了举一反三的效果。会上,对参与此次考试作弊事件的有关人员依照教育部“18号令”和有关法规提出了处理意见。 鉴于纳雍县考生左志斌等18人利用手机作弊行为,是一次有预谋、有计划的集体舞弊行为,性质恶劣,影响极坏。根据国家教育部2004年“18号令”精神,决定对考生左志斌、王明奎、李智雄、陈涛、张勇、冯帅、唐志勇、向小春等8人作出“当次参加高考的各科成绩无效”的处理和开除学籍的处分;对因长时间旷课最近已被贵阳某高校作出除名处理的考生王雍(化名王光林参加高考)责成某高校作出开除学籍的处分;对纳雍一中初三学生陈某某涉嫌高考舞弊由其所在学校按校纪校规作出处理;对天府民办中学校长冯江波等6名教师(含4名私立学校教师)参与高考集体舞弊、严重败坏师德师风的行为,建议当地政府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撤消教师资格或开除公职的处分;对纳雍县电力公司职工李勇参与高考舞弊,建议当地电力公司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学生及有关人员要从纳雍县高考舞弊事件中吸取教训,自觉维护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原则和严肃性。(作者:王卉)(来源:贵州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