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8日高考开始填报志愿 7月7日录取开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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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6日16:42 新华网 | ||||||||||||||||||
id=Zoom> 28日,江苏省第一阶段高考志愿填报正式开始;7月7日,江苏省高考第一阶段招生录取也将拉开帷幕。昨天,江苏省招办通过本报提醒考生,填报志愿要细思量,牢记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填报时间,以争取更多的录取机会。 据介绍,今年我省普通高校填报志愿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填报志愿于6月28日至7月1日进行,填报普通类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含军事、公安、司法、航海等),体育艺术类 今年我省在普通类每个批次设置一个平行院校志愿和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调剂志愿)。一个平行院校志愿是在录取前由考生预先填报的,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调剂志愿)是在每批次录取过程中,由符合本批次报考条件但未被录取的考生针对未完成计划的高校和专业,到当地招生办公室指定地点填报的。普通类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具体填报时间可见附表,也可参照自己的准考证。考生一定要牢记这些时间,以给自己争取更多的录取机会。 今年江苏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共分七个批次进行:提前批录取院校,普通类第一批本科院校,普通类第二批本科院校,普通类第三批本科院校,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普通类第一批高职(专科)院校,普通类第二批高职(专科)院校。第一阶段的录取工作于7月7日开始,7月23日结束。第二阶段的录取工作于8月3日开始,8月17日结束。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5门科目统考成绩达到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由高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提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可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总分,或按语文、数学、外语和专业选科4门总分,或按5门科目总分排序,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进行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沈昭 孙为立 龚学明)
(来源:扬子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