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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聚会醉倒中学生 家长呼吁商家严守禁酒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10:02 新华网

  “自助餐厅免费提供啤酒,初三毕业的孩子喝得酩酊大醉,丑态百出。看着孩子的样子,做家长的真不知说什么好。家长、学校在加强教育的同时,社会是不是也能出台‘禁酒令’,任何经营机构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饮品。”昨天,一位初三学生的家长向记者表达了看到孩子们举起酒杯欢聚后的感想。

  中学生集体“豪饮”

  赵女士告诉记者,6月26日初三的孩子们刚刚结束中考,赵女士带着孩子打算到餐馆好好吃一顿,孩子平时最爱吃自助餐,于是他们来到了一间比较大的自助餐店,本想找个好的就餐环境,没想到一进去,看到里面正在搞学生聚会,都是初三考完试的毕业生,大家拼凑起桌子吃的正在兴头上,但是孩子们的一个举动却让赵女士心里特别别扭。孩子们举起大大的扎啤酒杯,一饮而尽,各个显得都挺豪放。“这个场景让我想起了成年人聚会喝酒的场面,在他们这个年龄,孩子们不应该是这个样子啊。”转了一圈,他们找了一个相对安静的角落,坐下后,向旁边望了一眼,邻桌的4个孩子安静地趴在桌子上。“孩子们抬起头来,可把我吓了一跳,4个人全是小脸通红,眼神都已经不对了,再看桌上,啤酒杯摆了一桌子。”就在他们吃惊的时候,聚会的那边传来了喝醉了的学生们疯狂的叫嚷声,他们站在椅子上喊着学校的名字,作出各式各样的姿态。“真难以想象这就是我们年轻的一代,我和孩子赶忙走出了餐厅。”

  如何让孩子远离烟酒

  回到家后,赵女士想了很多,孩子们喝得酩酊大醉不应该是他们的错,孩子的做法很大程度上都是从家长的身上学来的,他们从小耳濡目染地看着家长们推杯换盏,觉得只有喝酒才能显出友谊的深厚。相信每一名家长在看到孩子们举杯的场景后都会有所警醒,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他的一言一行应该给未成年人做出表率。

  为此记者咨询了有关教育专家,专家表示,家长和学校都有责任和义务教育未成年人远离烟酒的侵害,但是社会肩负起的责任同样不容忽视,任何经营场所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不仅应该写进法律,更应该有人时时进行监管,不能让其成为一纸空文。

  禁酒令何人监管

  记者参阅相关法规,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看到了第十五条中写道,“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但是却没有规定出具体监管的职能部门,及其法律责任。

  据了解,目前包括本市在内的城市,对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做出过明确的规定,特别是针对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从事零售香烟的经营主体应该悬挂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标志牌,但是很少有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的标志牌。

  服务行业只能提醒不能强制

  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提供酒类自助的餐厅、小餐馆和商店,但得到的答案都是,对于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饮料,他们只能作提醒,不能强制性禁止未成年人购买。再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未成年人的身份难以确认,现在的孩子发育快,除了明显的特征识别外,有些孩子很难从外表上判断,如果真的实行对未成年人的禁酒令,还要建立相应的配套措施,让商家有据可依。(王薇)(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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