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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六不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00:2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晨报讯 我省高招录取将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的“六不准”,这是记者昨天从有关渠道获悉的。

  据介绍,六不准是指: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

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等。

  据悉,我省要求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自觉维护高招制度的严肃性,坚持贯彻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正确执行招生各项政策规定,维护国家招生计划严肃性。

  (汪雷)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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