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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自身权益 大学生暑期打工当心四种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11:01 龙虎网

  【龙虎网讯】又到了暑期大学生兼职打工的高峰期,记者昨日从南京市劳动监察部门了解到,大学生在打工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维护自身权益,当心4种用工陷阱。

  陷阱一:打工先缴报名费

  这类情况最为普遍。前不久,某高校大四学生华同学在人才市场上看中了一家公司的

兼职工作,每天工作8小时,月薪600元,便上前投递材料,招聘人员说需缴纳20元报名费,华同学交了费后一直到现在也没有任何回音。

  点评:很多违规企业往往借招聘为名,向求职人员收取10-50元不等的报名费,然后让大学生回去等通知。按照有关规定,招聘单位不得以招聘为由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求职者可及时向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陷阱二:跑销售不退押金

  大三学生李艳和同学缴纳了300元押金应聘到一家网络销售公司做兼职,销售价值为298元、398元的贵宾卡,可一个月下来,李艳与同学没能销售出一张卡,要求退还押金遭拒。

  点评:这类纠纷时常发生,由于大学生与销售公司签订的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不在劳动法调整范围,处理起来很棘手,所以大学生选择兼职一定要慎重。

  陷阱三:介绍不成功不退费

  刘同学暑期到一家中介公司找工作,交了200元中介费后,被派到一家公司做操作工,可到了公司被告知已招满了。几天跑下来之后,刘同学多次上门要求退费,结果不但钱没拿到,还差点被打。

  点评:在劳动部门受理的案例中,有关退费的投诉比较突出。按照规定,职介介绍工作不成功的应当退还介绍费,求职者可向职介主管部门投诉。

  陷阱四:口头协议不作数

  大四学生小马应聘到一家快餐公司做事,双方曾口头说定每天工资20元,按周计算。到了发工资当天,老板只给了100元,小马认为少了40元,双方发生争执,虽经民警处理,可小马还是没拿回血汗钱。

  点评:用工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是要讲证据的,虽然双方曾有口头约定,可对方一旦否认,大学生将很被动。所以在兼职打工时一定要和单位签订书面协议,否则吃亏的是自己。

  作者:端木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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