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拟鼓励民办高中教育 高中收费政策将有调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4日09:04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秦璇 实习生 李京强周振报道:昨悉,省教育厅近日在会办一份省政协委员提案时透露,拟从三个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大力鼓励民办高中教育。 在年初的省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省政协委员李委莎在提案中提出:“湖北省现有15—16岁劳动就业‘主力’中,初中文化者占43%……在现有普及初中基础上,尽快普及高中教育,有助于提高人口文化素质,提升湖北省竞争力。”
对此,作为提案会办单位之一的省教育厅认为,该建议与湖北省基础教育发展方向完全一致。目前,湖北省正处于初中入学高峰,高中入学高峰也即将来临,加快发展高中教育,任务重大迫切。 据透露,湖北省拟从以下三方面鼓励民办高中:一是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优质高中学校在保证本校规模和质量的基础上,在实行与原校“四独立”(独立法人、独立校园校舍、独立经营管理、独立教育教学)的前提下,单独举办或与社会力量联合举办民办高中; 二是鼓励和支持除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团体或公民个人自筹资金举办民办高中。民办学校按民营机制运行,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招生、示范学校评选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 三是对于一些薄弱高中,如企业所属学校,在对其重组和改造的过程中,可以采取“国有民营”或“民办公助”的形式,进行多元化办学体制改革实验。 另据透露,省物价、财政、教育部门正在调研、调整高中收费政策,拟从百姓实际承受能力出发,适当提高计划招生比例和收费标准,降低“三限生”的招生比例和收费标准,以应对高中教育投入不足的状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