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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终身教育法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12:06 新华网

  新华网福州8月1日电(李白蕾、谢薇)9月28日是孔子诞辰日,从今年起每年的这一天将成为福建省的终身教育活动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这是我国内地首部终身教育法规,它将于今年9月28日起施行。

  法规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制定本行政区域终身教育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方各级财政应根据本行政区域终身教育发展情况及财力,安排相应的终

身教育经费;各类教育机构应为终身教育提供便利。

  科技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人文化宫、老年人活动中心等社会公益性场馆应根据实际需要和自身条件,向公民优惠提供学习场所或设施。在终身教育活动日,政府设立的上述场所和设施应免费向公民开放。

  实施终身教育的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对成绩合格者应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结业证书、农民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所发放的证书应按照规定进入公共信息网络,并允许单位和个人免费查询。(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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