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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三66校“征平”计划4030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10:04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报道】 通讯员沈昭 金陵晚报记者若予

  记者昨天从江苏高招录取现场获悉:本三平行志愿院校录取已经结束。本批须征求平行志愿的院校共有66所,计划数4030人;除院校代码为1351的“有关高校联建宿迁学院计划”为统招计划外,其余均为民办院校或独立学院计划;详细计划见江苏招生网(www.jszs.net)。

  今年普通类本科第三批院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时间为:8月6日8:30-15:00,地点由各市、县(区、市)招办指定。考生须按上述时间自行前往指定地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填报办法按《江苏招生考试》(2005年招生计划专刊)公布的《考生填报志愿须知》执行。本批次公布的院校及招生计划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考生在填报时须特别注意招生计划上标注的有关分数要求、中外合作办学等高收费专业的收费标准,准确填报。

  凡在招生计划中未注明分数要求的,则要求填报志愿的考生文化总分不得低于455分。在本批次中,艺术特长生、A志愿第一专业报考小语种外语专业的小语种考生和单科优秀生仍可享受相关的照顾录取政策。

  考生的文化总分须符合所选报的3所院校中的最低分数要求。投档时,将分别按相关院校的分数要求进行检索、投档。

  考生可至当地市县招办、中学查询本人的录取状态和本批次征求平行志愿的院校及专业计划情况,凡处于“录取”或“预录取”状态的,不得再填报本批次的征求平行志愿。江苏招生网(www.jszs.net)已经同期发布未被录取的考生准考号以及本批次征求平行志愿的院校、专业计划数,以便考生查询。

  省、市招办提醒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自行到指定地点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并须按当地招办规定的程序对本人所填报的志愿信息进行签名确认,否则,对考生本人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凡报考本科学前教育等专业的考生,高校要求其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合格。

  某些医科院校(专业)及某些高校的旅游管理、宾馆管理、餐旅管理、旅游外语等专业也要求考生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合格。招生计划中已在这些专业名称后注明了“(肝)”字样。其他对考生肝功能及身体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其要求已公布在这些院校的招生章程中,考生应注意查阅。

  本批公布的建筑学、城市规划、工业设计、艺术设计、园林、建筑装饰技术、服装设计与工程、广告学、旅游管理等专业均要求考生有较好的绘画基础,新生入学后一般需要加试美术,不合格者将被转入其他专业。

  凡招生计划中注有“口”字样的专业,均要求考生外语基础及口语较好,报考此类专业的考生须有外语口语等级测试成绩。

  宿迁学院系江苏省8所高校对口联建,实行联合办学。每所高校联建宿迁学院的部分系科,负责该系学生的教学管理和主干课程的教学。在宿迁学院学习,参照民办院校收费标准收费,毕业后核发联建高校的文凭。

  考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必须符合相关院校对专业的选考要求。各院校的选科要求详见《江苏招生考试》(2005年招生计划专刊,下册)或江苏招生网(www.jszs.net)。其他要求详见《江苏招生考试》(2005年招生计划专刊)中《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和相关院校计划栏。

  (编辑 小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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