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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每轮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7日00:5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晨报讯对口招生录取实行“每轮清”,即上一轮未清档,下一轮不予投档。招生院校应按录取程序和时间要求,按时提档、阅档和退档。各轮次阅档时间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据介绍,招生院校第一志愿投档比例本科达到该校计划105%,高职(专科)达到120%的,原则上不再调配档案。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得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未经

教育部批准,招生院校不得规定男女生比例,各专业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校标准进行。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招生院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招生院校在录取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和承诺。

  (汪雷)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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