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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余个国家承认自考学历 本报首席记者 章海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11:52 生活报

  本报讯记者近日从省招考办自考处获悉,国家教育部前不久与加拿大魁北克省签署了《关于互相承认学历、学位和文凭的合作协议》,我国自考考生的学历将被加拿大的部分大学承认。至此,已经有二十余个国家承认我国自考考生的学历。

  据了解,我省的自考考生凭自考单科合格证书或学历证书,可以申请到国外学校就读,符合规定的能进入国外大学攻读学位。目前承认中国自考学历的有加拿大、美国、英国

、澳大利亚、新西兰、法国、日本、新加坡、德国、荷兰、马来西亚、瑞典、泰国、菲律宾、瑞士、韩国、爱尔兰、南非、挪威、芬兰、奥地利、意大利等国家。国外大学承认自考文凭包括两方面,一是学历互认、一是学分互认。这些国家的许多高等院校,承认我国自考委员会颁发的学历证书,允许持有学历证书或单科合格证书的自考生进入本校学习,或攻读学位或免修、减修部分课程。自考考生不仅可以凭自考证书申请国外高一级院校,而且,当他们申请同级院校时,原来在国内所修的学分仍然受到承认。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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