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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为“实验学校”设门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3日07:34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11月12日讯(记者吕华远)“实验学校”不能随便叫了!济南市教育局近日出台专门文件,对中小学“实验学校”的命名与学校管理做出了硬性规定,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其名称。

  根据文件要求,“实验学校”必须承担市教育局教育改革综合实验或重大实验项目课题,连续3年不能推出实验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的,取消其“实验学校”名称。“实验

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接受的其他单位和部门安排的综合实验和各种项目课题必须报经市教育局审查批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受的综合实验和各类教研课题必须报经县(市)区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不得借实验之名收取学生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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