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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成绩计入文化考试总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3日12:0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省教育厅获悉,教育部近日出台了200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今年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的统考数学成绩,将全部计入其文化考试成绩总分。

  根据这一办法,高职(专科)院校及本科院校按艺术类招生的高职(专科)专业均须安排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使考生可以更加清楚各高校在各省的招生计划;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名单见文后)本、专科专业及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

的本科专业由学校自行决定是否安排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安排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的院校,还可预留不超过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0%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所有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考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应于2006年2月底前结束;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应于3月底前结束。取得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取得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艺术院校(专业)志愿。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志愿以其在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印发的志愿表上填写的为准。报考艺术院校(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其他普通院校(专业)。

  对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录取规则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31所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专业本、专科(高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的分数线须在录取前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

  除31所艺术院校外,其他招生院校对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要求,按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专科(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线不应低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可根据招生院校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后确定。

  此外,自2006年起,停止中等艺术学校(附中)推荐免试生工作。根据规定,具体的招生简章将由招生院校及有关省级招办分别以适当方式在考生报考前向社会公布。

  (蒋勇)

  附: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名单

  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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